|  Cosmo Girl 專欄;你愛故我在   |  誰告訴你愛情是合同
love contract

誰告訴你愛情是合同

最近時常與離婚的朋友聊天,前兩天在一個朋友的晚餐聚會上遇到一位外籍男士,結婚30年左右,離了婚8年,對於他來說,兩個人在某天走向了不同的道路,於是便分開,分開讓他覺得人生更簡單,就像是一間合資企業的雙方結束了合作狀態,一切不過如同一張商業合同。家家有本難念的經,這點我懂,可是變成合同,似乎就太不堪了。

說實話,我總覺得人生中絕大部分的人都是不可取代的,所以我一向認為無論兩個人在一起或者是分開,都是需要充分溝通、磨合、協調的過程,就算在這些過程之中出了某些無法繼續前進的問題,如果不是不可接受的道德、品格類型的問題,理應在尊重雙方的狀態下,取得共識。

坦言之,如果不是某方嚴重脫離常理,造成另一方嚴重的精神或其他類型傷害,也不是有道德或品格問題,曾經對於彼此都重要的雙方,沒有任何道理要突然變成形同陌路。因為所謂的另一半,本身就是構成我們人生的重要部分。太多人為了說服自己要分開,令整個過程變成一個挑錯處的遊戲,滿眼所見的只剩下那些當下這刻自己不滿意的部分,美其名為「性格不合」,假其名為「人生方向不同」,在這些理由的背後,有多少對情人、情侶、夫妻,是真的全心全意的仔細溝通,解釋自己覺得重要的部分給對方知道?是真的仔細溝通磨合,最後仍然無法取得共識,才選擇分開、離婚?

“所以,任何的婚戀關係在我看來,都不該是一紙合同”

a
sick love

很可惜,大部分人在溝通的過程中,從來就不會認真的告訴對方心裏的想法,大多數人都是不停地捍衛自己的觀點,或者是突然情緒爆發式的挑錯處,然後除了吵架、彼此傷害,還要覺得對方性格有問題。有時候我們時常質問對方為甚麼不能容忍自己,或者為甚麼不能聽自己的意見去做,這本身就是兩個弔詭的問題,首先為甚麼要用到「忍」?而不能夠平心靜氣開誠佈公的表達意見進行調整?其次,為甚麼一定要質疑對方不聽自己的意見,是否愛情中的某一方就一定不可以有自己的思維空間及意見,一定要全部遷就或跟隨另一方,這樣才算是脾氣好?有問題不溝通,不說出來就是成熟,而探討改善空間反而變成婆媽幼稚?

這些都是那些最常見,而卻往往在情緒上最無法避免的問題,因為一旦雙方都變得情緒化,剩下的自然只有情緒帶來的激動跟吵鬧,其他甚麼都沒有。

所以,任何的婚戀關係在我看來,都不該是一紙合同,雖然的確是一段長期合作的關係,在過程中可能感覺會疲累,會有變化,有機會減退,但是在這些狀態下,你都依然積極的調整,去找出繼續走下去的可行性,才是婚姻/一段伴侶關係最可貴的地方。要不然,當一個玩家就好了,去找尋志同道合者享受自私和新鮮感,別在我面前侮辱「愛情」這兩個字。

Love Coach HK
香港灣仔駱克道33號YF Life Tower, WeWork
+852 9798-9254
[email protected]